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灌肠包
【产品注册证号】苏食药监械(准)字2011第2660451号
【执行标准】YZB/苏0481-2011
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号】 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1-0632号
【主要性能、结构】
冲洗器袋体应采用符合GB15593-1995的MF型聚氯乙烯专用材料制成;冲洗器导管和肛门管应采用符合GB15593-1995的MT型聚氯乙烯专用材料制成;纱布片应采用符合YY0331-2006要求的脱脂纱布制成;棉球应采用符合YY0330-2002要求的脱脂棉制成;软皂和石蜡油应符合2010版药典的要求;塑料盘应采用符合GB12670-2008要求的聚丙烯制成;一次性使用薄膜手套由聚乙烯材料制成;包布应采用FZ/T64005-1996要求的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制成。
【适用范围】
一次性使用灌肠包是供临床患者肠道冲洗用。
【使用说明】
本产品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,使用本产品的医护人员应经过相应技术的培训。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1. 将灌肠包从包装中取出;
2. 将包布放在病人的臀部下;带上一次性使用薄膜手套;
3. 用石蜡棉球或软皂润滑肛门管;
4. 将冲洗器的开关关上,将适宜温度的药水装入药袋,将肛门管连接好冲洗器,打开开关,排尽气体(见药水流出来),再关闭开关,取侧卧位,使臀部移近床沿,缓慢的从肛门插入直肠10 cm左右,打开开关,将药液缓慢滴入,药液温度以39度左右为宜,压力要低,液面距肛门不得超过30cm,待灌完后,用纱布擦试肛门。
5. 使用完毕后丢弃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 本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且只限一次性使用。产品在包装未打开或破损前均为无菌,若包装破损,禁止使用。用后销毁。
2. 本产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。
3. 在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,产品自灭菌之日起,灭菌有效期为二年。产品超过灭菌有效期,不得使用。
二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晓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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Q Q:2470073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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