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产品使用说明书
【产品名称】一次性使用胸腔诊断治疗包
【产品注册证号】苏食药监械(准)字2011第2640450号
【执行标准】YZB/苏0480-2011
【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号】 苏食药监械生产许2001-0632号
【主要性能、结构】
纱布片应采用符合YY0331-2006要求的脱脂纱布制成;棉球应采用符合YY0330-2002要求的医用脱脂棉制成;洞巾、包布应采用FZ/T64005-1996要求的卫生用薄型非织造布制成;塑料镊、塑料盘应采用符合GB12670-2008要求的聚丙烯制成;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应采用符合GB10213-2006要求的橡胶制成;碘伏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0 一部的要求;试管应采用符合GB /T 11115-2009聚乙烯塑料制成。
【适用范围】
一次性使用胸腔诊断治疗包供临床气胸、血胸穿刺引流辅助用。
【使用说明】
本产品应由专业人员操作使用,使用本产品的医护人员应经过相应技术的培训。使用时应严格按照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。
1. 将胸腔诊断治疗包从包装中取出;
2. 打开包布带上一次性使用橡胶检查手套,用0.5%碘伏消毒棉球进行消毒,铺好无菌洞巾;
3. 将胸腔穿刺针套管连于一个三通开关上,并分别连接30~50ml的针筒;
4. 将排出的液体取15~30ml分装至试管内,分别行培养。
5. 手持塑料镊夹无菌纱布压迫,用0.5%碘伏消毒棉球进行消毒,贴上弹性创可贴。
6. 使用完毕后丢弃。
【注意事项】
1. 本产品经环氧乙烷灭菌,且只限一次性使用。产品在包装未打开或破损前均为无菌,若包装破损,禁止使用。用后销毁。
2. 本产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%,无腐蚀性气体和通风良好的室内。
3. 在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,产品自灭菌之日起,灭菌有效期为二年。产品超过灭菌有效期,不得使用。
二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张晓中
手 机:13862117737
座 机:0512-66613547
Q Q:247007301
邮 箱:yx-yiliao@163.免费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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